能说明你的JS技术很烂的五个原因(1)(2)
2. 你在变戏法,你把变量定义的东一个西一个。
你使用莫名其妙的数字字母组合作为变量名是一个双输的结局。在40行的代码块了中寻找一个不带任何表意的字符变量,对于维护工作来说简直是场噩梦。把对变量的第一次声明混合到一个40行的代码块里同样也是一场噩梦。即使你自己遇到这样的变量时,你也要不由的问自己:“这是在哪里定义的?”,然后迅速的使用Ctrl+F组合在源代码里寻找这个变量最初定义的位置。不,不要这样,相反,这是对JavaScript的滥用,是一种愚蠢的做法。你应该始终把变量定义在它的使用范围的顶部。并不能说因为这不是必须的,你就可以不这样做。
- function() {
- var a, //description
- b; //description
- //process…
- }






